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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经贸发〔2002〕249号

关于兵团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

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师经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传[2002]20号)和《兵团办公厅转发兵团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02]45号)的文件要求,由兵团经贸委牵头,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兵团消防局、兵团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的兵团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组,于2002年8月5日至8月20日对农八师、四师、五师、七师、九师、六师、十二师、兵团工贸公司等师所属加油站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这次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方式和步骤:一是听取各师经贸委及有关部门对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总体情况;二是抽查各师加油站(按总数18%的比例抽查,主要是兵团石油公司、各团场及私营个体加油站);三是联合检查组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兵团系统加油站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向各师反馈评价意见。

检查内容:一是查处违法违规新建加油站行为;二是治理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查纠消防安全上存在的隐患,消防安全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四是检查经营证件是否完备、有无超范围经营、建筑审批手续;五是油品质量和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税控加油机更换与安装;六是财务制度和票证管理以及成品油购销存台帐建立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方面。

兵团目前拥有加油站(点)312座,都由兵团经贸委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此次联合检查组深入到7个师的32个团场,行程4千多公里,共对54座加油站(包括:兵团石油公司、团场、私营、个体加油站和2座加气站)进行了检查。

检查的7个师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经营的意识,切实维护经营企业利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师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加强市场监管,保证了成品油稳定供应和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兵团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各师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今年,在贯彻2月28日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兵团办公厅《转发兵团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02]45号)文件方面,各师都非常重视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能够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有重点地开展了加油站的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成效也很显著。具体表现在: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

各师十分重视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对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方法步骤、有措施要求,切实把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制,层层抓好落实的领导格局。

(二)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社会共识

为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师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师(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了成品油专项整治举报电话,设立公益广告牌,并利用广播、电视播放专题新闻和专题片等形式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发动群众,形成了较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力求实效

各师都能够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兵团文件要求,在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尽职尽责,并且相互之间积极配合、相互支持、步调一致、联合出击,共同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抓出了一定的成效。由师经贸委牵头,组织清整办成员单位对所属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农八师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车辆120多次车,共检查加油站(点)110座次,查处违法违规加油站3座,由公安消防部门当场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通知书》,并收回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农四师经委组成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自5月14日起历时12天对全师26座加油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在检查中依据《加油站安全标准评分表》中的八个方面内容予以量化、细化打分考核,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师。农七师制定了《农七师成品油流通企业管理办法》和《农七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考核标准》,并以师公安处、经委文件下达贯彻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十二师经委专门组织各加油站的负责人,认真学习新兵办发[2002]45号文件,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各师在检查中,基本上都能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及时处理。查处了一批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效果比较明显。

三、联合检查组抽查情况

通过联合检查组对各师成品油市场加油站(点)的专项抽查,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基本正常,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师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兵团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加油站新建、改扩建的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复建设加油站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目前兵团加油站数量分布情况基本合理。

二是成品油批发供应经营进一步规范。各师农牧团场的加油站(点)以及在国道、省道上的兵团加油站都与兵团师石油公司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了成品油供销协议或合同;成品油供应销售情况基本正常,兵团石油公司在各师成品油的供应销售份额约占当地实际需求量的75%左右。

三是作为保证国家税收,有效实施规范经营的税控加油机、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情况良好。抽查的54个加油站均在5月31日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更换以及税控初始化工作。

四是各类加油站在形象建设、规范经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等硬件设施条件以及服务态度、诚信经营等方面,比去年有一定改善。相对而言,兵团石油公司所属的加油站普遍好于团场的加油站;在规范管理、经营等方面,国企团办的加油站好于私营、个体的加油站。所检查的7个师未发生较大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师在整治过程中均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还很突出。既有经营业主自身素质不高、经验不足、经济能力薄弱、法制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也有监管部门管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乏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加油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在对54座加油站的检查中,共查出消防问题179个,几乎每站有3至4个,许多都是共性问题,主要问题是:1、消防应急预案不健全;2、消防器材没有按规定要求配置齐全,个别重要的消防部位没有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3、卸油时没有采取密闭方式卸油,没有按规定安装快速接头;4、一些加油站罐区使用非防爆开关、拉接临时线路,罩棚下照明灯选用非防护型灯具,防爆型闸刀及灯泡不按要求配置;5、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自防自救能力差。一些团办、私营、个体加油站的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违章操作,给摩托车直接加油,没有按要求设置摩托车加油点;6、线路不规范,团场油库及部分加油站通讯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7、团场油库的油罐多数在室内,通风条件差,油罐安放在地下室内,设施简陋、整体消防安全不达标;8、无静电接地、法兰跨接不规范。

  二是成品油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1、加油站名称使用不规范较为普遍。有的加油站证、照名称不符,有的不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使用加油站名;2、部分加油站证、照不在经营场所;3、经营范围核准不规范,检查发现有不少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用词不准确,易造成混淆,如:“石油制品,成品油销售”等;4、个别师在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中,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不够,缺乏相应的执法手段,致使专项整治的力度不够。

三是违规经营情况仍然存在。对抽查的54座加油站中,个体、私营和部分团场的加油站,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规经营行为。1、进油渠道不规范,违规批发成品油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兵团经贸委与自治区经贸委、工商局联合下发的新经贸市[2001]346号和兵经贸函[2001]56号文件的要求,各师成品油零售企业与师石油公司签订的《供油协议》普遍执行情况不好,购销合同或协议履约率较低。主要是中油集团低价倾销兵团成品油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中油博州分公司自2002年开春以来,以低于国家批发价格130元/吨,向农五师81团、89团、90团三个最大的团场倾销成品油。部分加油站从非成品油批发企业购进成品油,个别加油站非法购进燃料油和基础油。农六师成品油的供销由于种种原因,市场流失情况比较严重。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兵团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2、不能按规定建立和提供购销存台帐。虽然大部分加油站建立了“三帐一卡一合同”制度,但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库存台帐不能如实反映购、售、存情况,有些加油站还未建立“三帐一卡一合同”。有些加油站油品供销票证管理混乱,无法提供油品来源和去向的真实情况;3、有些加油站必备的与加油机配套的计量器具(如:台秤、量油尺、密度计、温度计、量杯、标准计量容器等)配置不全,抽查的54座加油站中,只有20座加油站计量器具较齐全;个别加油站(点)的计量员不熟悉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4、个别个体加油站违反国家规定价格,加油机显示价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一吨油少收100―150元不等,让利额大于国家规定的批零差额,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是团场和个体、私营的加油站设备陈旧、老化,油罐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存在严重消防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滞后,管理薄弱,各项制度不够健全。

五、今后工作的意见

一是在整顿和规范加油站经营秩序的同时,应注重加强对加油站负责人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各师经委会同当地地方经贸委联合举办加油站人员培训班,由行业管理、工商、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对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年审。

二是为了规范加油站的管理,各师经委应建立各加油站日常管理挡案,记录加油站经营状况、年审、年检、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备查。

三是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兵团石油,使兵团石油在入世后的市场竟争中能有立足之地,兵团石油公司应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加油站(点)延伸力度和资金投入,尽快对团场的加油站(点)进行收购、联营,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并对私营、个体的加油站加大整合力度,采取收购、控股或连锁特许经营的形式,建立配送中心及成品油信息网络,使兵团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安全经营达标。

四是为保证计量器具准确,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各师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认真解决和纠正在这次检查中存在的有关计量问题。

  今后,我委将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文件的规定,继续开展加油站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督促,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师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组在检查中,向各师经委和有关部门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兵团系统加油站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书面处理建议,请各师经委进一步落实,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兵团经贸委,使兵团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成品油市场经济秩序得以切实好转。

                   二○○二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成品油  通报  

­­­­  抄送:兵团华士副司令员、刘以雷副秘书长、兵团清整办、自治区清整办、自治区工商局、兵团消防局、兵团技术监督局、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兵团经贸委办公室                  2002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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